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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山市城区道路路口盲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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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云南省文山市城区道路路口盲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云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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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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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山市城区道路路口盲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文市发改发〔2023〕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业主为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用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文山市城区道路路口盲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GC532600202300224001
2.3建设规模:对文山市城区主次干道138个路口的盲道和缘石坡道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人行道、路面小板、透水路面24840.6㎡,人行道块料铺设4636.8㎡,原坡道垫层恢复1656.96㎡,原坡道路缘石铺设3753.6m,彩色生态透水路面恢复3518.27㎡,彩色生态透水路面4421.92㎡,预制板路面7772.92㎡,透水砖路面9327.49㎡,金属栏杆19060m等。
2.4招标范围
2.4.1设计部分: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本项目建设实施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咨询工作及协调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含报规图纸)、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本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4.2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承担本项目所负责范围内所有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和提供其他相关服务,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及工程资料归档,至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建设地点:文山市城区。
2.6资金财政资金。
2.7预算总投资:1594.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266.60万元,设计费:38.00万元。
2.8质量要求
2.8.1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并按照发包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保证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8.2施工: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通过发包人、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2.9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2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满足)
3.1.2资质条件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
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提交2019~2021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满足)。
3.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其他要求:(1)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及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3.5信誉要求:
(1)申请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在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满足)。
(2)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承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提供承诺书,招标结束后招标人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有法院的裁判文书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满足)。
(3)施工方近三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且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并附信誉承诺(中标后招标人可到劳动人事监察执法队进行查验,如有虚假提供将上报有关部门,取消中标资格)。
(4)施工方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投标人须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5)施工方近3年无不良记录承诺;近3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等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等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注:以各级政府机构信息网络平台发布的不良记录查询为准,招标过程中查询到的将不接收其投标申请,招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不良记录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其他要求:
(1)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开标及今后项目施工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上述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2)施工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并注册在本单位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财务人员1人;提供资格证书、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且拟派人员配备满足“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DBJ53/T-69-2014)的要求。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提交
4.1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可于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网(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4日09时00分。
4.2.2网上递交:
网上上传网址为
4.3开标时间、地点、远程解密时限、电子签名确认时限
4.3.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4日09时00分;
4.3.2开标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4远程解密及电子签名确认时限:
本项目可采用网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参与投标;
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持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网”做好网络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招标机构下达远程解密命令三次,每次5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温馨:请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做好准备,详情请参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网上开标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10-86483801);
五、投标保证金
缴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网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网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三)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登录电子保函服务平台(
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
账户名称: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
开户行账号:118040100100016873000752
联系电话:0876-219063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六、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网、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文山市西正街8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76-305078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城北片区凤凰时代F1-26号一二层门面
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0876-2190638
监督单位: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876-212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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