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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赣榆区沙汪河南侧(204国道-怀仁路)污水管道清淤、检测、修复设计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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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赣榆区沙汪河南侧(204国道-怀仁路)污水管道清淤、检测、修复设计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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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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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沙汪河南侧(204国道-怀仁路)污水管道清淤、检测、修复设计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2日09点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沙汪河南侧(204国道-怀仁路)污水管道清淤、检测、修复设计工程
项目编号:320721-F-LWZC320100000202300103
标段编号:320721-F-LWZC320100000202300103-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壹佰伍拾伍万叁仟肆佰零玖元壹角玖分(¥:1553409.19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且第二轮报价需低于(含)第一轮报价,否则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污水管道清淤检测、不锈钢双胀环修复、井室提升、修复设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建设地点:沙汪河南侧204国道至怀仁路段。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多轮报价模块中等候报价,如供应商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见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如为联合体均需具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允许联合体投标(最多两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市政资质单位还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为牵头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2年12月至2023年05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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