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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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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家和湾花园G区四期园林景观工程答疑公告
项目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3956001
项目名称
家和湾花园G区四期园林景观工程
标题
家和湾花园G区四期园林景观工程答疑公告
招标人名称
广东家和置地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昌业路103号33栋2楼
联系人
宫彪
联系电话
13726201908
招标代理名称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唐家湾大学路101号清华科技园4栋10楼
联系人
梁思宇
联系电话
0756-2605856
内容
招标答疑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16.6中工期要求是“园林展示区工期为签发开工令之日起30日历天(含节假日),非园林展示区工程工期为签发开工令之日起120日历天(含节假日)。技术标评标要素表第5章工程进度计划中需根据总工期安排进度计划,总工期是否可按150日历(含节假日)执行。
答:可以。
2.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中提到,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本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由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称证上无法体现其园林绿化专业,本公司在江苏省内投标均采用职称证加上毕业证或职称证加职称评审表一起来体现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本公司曾经在办理珠海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时,发生过相同问题,当时评委均给予认可。本次家和湾花园G区四期园林景观工程能否通过提供职称证加上毕业证或职称证加职称评审表来体现其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请予以明确。
答:若职称证上无法体现招标文件关于项目负责人资格的专业要求,可以通过提供职称证加职称评审表来体现。
3.请问经济标书中投标人信息: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实际工期可否填: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答:可以。
4.根据《珠海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珠建规[2023]1号)规定,该管理办法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1日,《管理办法》中的等级与招标文件专用条款5.2项中的其他事项表达不一致,请明确。
答:信用评价以开标过程中经珠海市园林绿化企业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若等级查询结果为A、B、C、D,拒绝珠海市园林绿化企业信息管理平台公布的企业信用评价为D级或无信用评价信息的投标人投标。
5.根据《珠海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珠建规[2023]1号)规定,该管理办法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中的等级与定标实施细则中的择优要素第4点企业信用评价情况的等级表达不一致,请明确。
答:信用评价以开标过程中经珠海市园林绿化企业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若等级查询结果为A、B、C、D,则择优分档标准中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级:得8分,B级:得6分,C级:得4分。
招标人:广东家和置地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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