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老街绿色城镇化项目非遗展示体验馆及滨江西路文化旅游街区项目地块与屯溪老街核心保护区交界线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一、二标段结算审计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老街绿色城镇化项目非遗展示体验馆及滨江西路文化旅游街区项目地块与屯溪老街核心保护区交界线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一、二标段结算审计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5-04
详细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黄山市屯溪老街绿色城镇化项目非遗展示体验馆、滨江西路文化旅游街区项目地块与屯溪老街核心保护区交界线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一、二标段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审计金额:黄山市屯溪老街绿色城镇化项目非遗展示体验馆结算审计金额约2023468.27元;

滨江西路文化旅游街区项目地块与屯溪老街核心保护区交界线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一标段审计金额约330万元;二标段审计金额约330万元

最高现价:按《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皖价服[2007]86号)80%收取。

工期:30日历天

报价需求:具体详见报价需求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在30日历天内完成审计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及条件2.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结算审核的能力。

2.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拟派参与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和注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登记的最新工作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或其分公司)名称一致。

2.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三、获取报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7日止

地点:黄山市屯溪老街项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滨江西路28号四楼)

方式:潜在投标人均可在黄山市文投集团官网上下载。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2年8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屯溪老街项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提交文件地点:黄山市屯溪老街项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

地点:黄山市屯溪区滨江西路28号

3.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交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对本次报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黄山市屯溪老街项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滨江西路28号

联系方式:0559-2586021

有附件下载:±‚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