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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沅江市2.6万吨标准化粮食浅圆仓建设项目答疑变更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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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省沅江市2.6万吨标准化粮食浅圆仓建设项目答疑变更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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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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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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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投标人提问:1、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20]208号)中“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配备情况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应注明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证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信息录入‘湖南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信箱》关于“招标评标办法及成本评审办法有关问题咨询”的第10条回复“使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招标,招标时不再对技术负责人个人作出要求,投标文件无需明确到人,评标标时不对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请针对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湘建监督〔2021〕107号最新的解答取消本项目有关于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要求!
回复: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信箱》关于“招标评标办法及成本评审办法有关问题咨询”的第10条回复”规定,本项目招投标阶段对技术负责人不做要求。
2、根据投标人提问: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专用合同条款3.6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此两处金额不一致,请明确履约担保金额以那个为准? 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1.1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达到合格,两处质量标准要求描述不一致,请明确质量标准要求以哪个为准?3、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金额:中标金额的10%,专用合同条款12.4.1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两处预付款金额不一致,请明确本项目预付款额度以哪个为准?4、专用合同条款12.4.1 4)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 专用合同条款15.3.1质量保证金额度为:3%的工程款;两处质量保证金额度不一致,请明确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额度是多少?
回复:1.以合同价为准;2.以国务院第279号令为准;3.以合同金额为准;4.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3%。
监督机构:沅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电话0737-2733519。
招 标 人:湖南天下洞庭粮油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沅江市沅南路 8 号;
联 系 人:周先生、蒋先生;
电 话:13873713690、159737632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高新区梓山西路太古城A座16楼1618A室;
联 系 人:黄建新(项目负责人);
电 话:19907370736、1589737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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