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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福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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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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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鼎发改审批[2022]1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统筹解决,招标人为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桐城街道。
2.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3780.6平方米,一期污水处理规模为2.0万立方米/天,工艺采用具有脱氮除磷工程的污水处理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站、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AAO生化池、二沉池、污泥泵井、高效沉淀池、精密转简过滤间、清水池、污泥浓缩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房、脱水机房及机修车间、加药间、综合楼、除臭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投资估算表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包含《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全部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人民币5669.87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20%计取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073937(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120.8+(181-120.8)÷(8000-5000)×(5669.87-5000)=134.2421×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1-20%)=107.3937万元)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5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二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9日00:00:00至2023年7月3日08:30:00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7月3日08: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住建局大楼五层,邮编:355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85063331,传真:/
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玉兴路163-165号,邮编:355200
电子邮箱:/
电话:15959335200,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40085033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住建局、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
联系电话:0593-7818220、0593-219505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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