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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国一冶长阳教育园区(二期)项目津洋口初级中学、津洋口小学、教师周转房及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水电安装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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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中国一冶长阳教育园区(二期)项目津洋口初级中学、津洋口小学、教师周转房及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水电安装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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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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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公司
资格预审公告
1、工程名称:中国一冶长阳教育园区(二期)项目津洋口初级中学、津洋口小学、教师周转房及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水电安装工程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长阳教育园区(二期)项目津洋口初级中学、津洋口小学、教师周转房及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电气电缆、配线、配管的敷设、开关、插座等电气安装内容;接地母线、接地网等防雷接地部分;室内镀锌钢管、铸铁管、给水塑料管、水头龙、阀门水表等给排水部分及配套电气设备安装等内容工作。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以承包人任务分工通知及确认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符合工程要求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资质审查通过后方能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标的投标人应按照中国一冶的规章制度办理一冶施工许可证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
(3)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30万元整。收款人/帐号: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17046401040014561 中国农业银行八大家支行(拒收现金),各投标人凭回执到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联系人:宋昊东,联系电话:027-86865122。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并补缴不足部分或采用我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交齐履约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即个人账户汇入保证金为无效。
(2)在投标过程中,若有违反招标法或不履行招标文件要约或中标后不实施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对造成损失的追偿权。
(3)对明显违反市场规律,随意乱报价的投标人,招标人经过考察证实确认后,除作废标处理外,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4)若有符合优秀分承包方和战略合作型分承包方(一冶经营字【2023】57号)可以免交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单位,请在资格预审报名结束后,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缴纳投标保证金之前主动声明。如未主动声明,则按资格预审要求正常缴纳投标保证金。
5、标书费
标书购买费用500元/份,收款人/帐号: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17046401040014561 中国农业银行八大家支行(拒收现金),联系人:宋昊东,联系电话:027-86865122。不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不退还。
招标人: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公司
地 址:武汉市青山区
联系人:李方超
电 话:1567085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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