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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南京鸿盛茂房地产有限公司南京 NO.2025G18地块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包号:0747-2560SCCJS272/0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京鸿盛茂房地产有限公司南京 NO.2025G18地块项目工程监理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以宁经政服备〔2025〕2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鸿盛茂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南京鸿盛茂房地产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南京 NO.2025G18地块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区苏源大道以东、清水亭西路以北。工程建设项目规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 3.66万㎡;地上 8栋主楼,2栋配套商业,地下 1层地库,地上建筑面积约 6.95万 m2,地下建筑面积约 2.9万 m2,总建筑面积约 9.85万m2,其中首开区范围为其他服务设施和 2栋主楼。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自 2025年 7月 1日起,计划工期 760日历天。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招标项目:南京鸿盛茂房地产有限公司南京 NO.2025G18地块项目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南京 NO.2025G18地块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至监理范围所有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且工程结算完成为止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范围和职责要求需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最新标准要求,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文档管理,以及工程准备阶段、施工期、保修期内监理应承担的服务内容以及委托人需要时要求的工程、设备、材料招标协助工作等所有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计划工期 76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1.3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扫描件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 2024年任意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 2021年至 2024年任意连续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年 1月 1日(含)以来,企业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 6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项目情况表合同合同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章页中标通知书其他:1)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监理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监理合同不能证明类似业绩的相关指标及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2)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面积、时间等上述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认可。3)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监理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将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4 信誉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无3.5 其他要求(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监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不再把“在监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2)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4)2020年 1月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自行承诺承接的项目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5)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 2024年 10月至 2025年 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会保缴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4)项提供承诺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2024年 10月至 2025年 03月社保缴纳证明3.6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6月 09日 21时 00分(北京时间 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00元人民币),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免费)。4.2 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5191招标文件获取补充说明:无。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06月 23日 13时 30分。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补充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投标人 CA签章和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平台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同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南京鸿盛茂房地产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 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区 B4号楼 2层(江宁开发区)联系人:王庚亮电话:17761721719 电子邮件:wanggengliang@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zl招标代理签章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 B座 23层联系人:赵蕾中化项目经理签名电话:025-89669602 电子邮件:zhaolei20@sinochem.com 8. 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投标人 CA电子印章或提供盖章扫描件。异议联系人见招标公告第 7条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9. 监督部门招标人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招标人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根据信访举报“分级负责”原则,请按照被举报人所在单位和级别,在中国金茂官网的 “廉洁举报 ”(https://www.chinajinmao.cn/22849.html),点击相应的纪检机构进行举报。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风险合规部 , 孟祥勇 , 010-83923272, mxy@sinochem.com本次招标项目业务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 7条。10. 其他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进行。日期:2025年 05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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