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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2023年(一片区)主体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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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2023年(一片区)主体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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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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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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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凌河区2023年(一片区)主体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锦州市凌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州市凌河区2023年(一片区)主体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州市凌河区2023年(一片区)主体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2.2标段名称:
锦州市凌河区2023年(一片区)主体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一标段
锦州市凌河区2023年(一片区)主体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标段
锦州市凌河区2023年(一片区)主体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三标段
2.3建设地点:
一标段:牡丹里小区、凌安里小区
二标段:国和里小区、市场里小区
三标段:白日南里小区
2.4建设规模:改造范围包括凌河区5个老旧小区,60栋楼,居民4351户,建筑面积25.96万平方米。其中,凌安里小区12栋,893户,建筑面积5.1万平米。牡丹里小区9栋,812户,建筑面积4.94万平米。国和里小区8栋,537户,建筑面积3.87万平米。市场里小区15栋,1065户,建筑面积6.3万平米。白日南里小区16栋,1044户,建筑面积5.75万平米。
2.5计划工期:2023年5月31日-2024年8月31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招标范围:主体工程及道路(含景观)、给水、排水、供热、电气外网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需具备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于2023年04月17日17:00至2023年 04月22日17:00,从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我公司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4.2 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链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4.4投标保证金一标段:200000.00元;二标段:200000.00元;三标段100000.00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5月08日9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递交方法:采用网上递交方式
53 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根据《关于启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需自行办理CA 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专区”板块中《操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的规定办理相关投标事宜。
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凌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16-367195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昱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中央南街27号A座-439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840651789
日 期:2023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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