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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消防通道连接段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消防通道连接段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22
详细内容:
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消防通道连接段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消防通道连接段工程EPC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集中组织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连云港徐圩新区徐圩港区内,主要建设工作为:在四区围堤大圆筒道路南侧约50米位置建设1条长约351米,宽8米钢栈桥结构的消防通道。项目包含且不限于钢栈桥、钢栈桥与消防通道一期、二期衔接部位(含对消防通道一期、二期相关设施的改造)、供电、照明、消防、通信,给排水及道路标志、指示牌等。

(2)招标范围

建设1条长约351米,宽8米钢栈桥结构的消防通道。项目包含且不限于钢栈桥、钢栈桥与消防通道一期、二期衔接部位(含对消防通道一期、二期相关设施的改造)、供电、照明、消防、通信,给排水及道路标志、指示牌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3)计划工期:总工期80日历天;

1.时间节点要求

1)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施工工期:

计划2023年8月20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具备投用条件;

(4)控制价(最高限价):2267.46万元,本项目投标总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为95%(期望值为2267.46*95%=2154.087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招标人期望值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1)工程勘察设计费控制价:81.44万元;

2)建安工程费控制价:2036.02万元;

3)暂列金为:150万元。

工程勘察设计费、建安工程费不得超过各单项的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 投标人不得调整,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订立合同的能力或其组成的联合体。

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水运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要对本项目全部工作负责(包括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联合体成员根据具备的资质和国家相关部委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作;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港口与航道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造价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业绩,并(交)竣工验收合格;

注:(1)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4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竣工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

(2)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是指牵头单位所承担的业绩。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3.1.4人员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

总承包项目经理且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注册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时间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4)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牵头单位派遣。

(5)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专职安全员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1名。

(6)项目组人员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3中显示的内容为准,未能在表3显示所需的内容则不予承认。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必须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仅限上述三个网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申请预约和联合生成报表,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具体以系统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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