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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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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TD-2023-3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
一、招标条件
本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54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抽测、重型柴油货车尾气入户抽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移动源及尾气油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环境保护政策。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一标段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检验检测资质证书;
二标段供应商须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取得有效的CMA证书,检测机构资质和实验室分析方法满足推荐的分析方法及相关要求;
三标段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4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
若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被评审委员会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只能选择标段顺序靠前的做为成交候选人,同时无条件放弃其他标段的成交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2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现金获取,售价:300元/本/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登封世纪东方大酒店(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郑少洛高速交叉口东行10米路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登封世纪东方大酒店(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郑少洛高速交叉口东行10米路北)
七、其他
1.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荥阳市润旭德工业园3号楼6楼
3.方式:现场现金获取,售价:300元/本/标段。
4.报名资料:按照本公告3.1-3.3要求整理资料及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不接受活页等随时可替换的形式。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3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封世纪东方大酒店(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郑少洛高速交叉口东行10米路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地址:登封市阳城路北50米
联系人:胡海鹏
电话:155155935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商都路100号2单元17层
联系人:杨欣欣
电话:13203882917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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