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广东省广州冶炼厂地块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广州冶炼厂地块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4
详细内容:

一、项目名称:广州冶炼厂地块土壤修复效果评估

二、招标单位:广州冶炼厂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18620500796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18922132600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及项目规模:

广州冶炼厂有限公司现有产权面积为194014.53㎡,其中地块六占地面积为18175.3㎡ ,地块二占地面积为41622.6㎡,地块三占地面积为38750.7㎡;经调查,初步表明,广州冶炼厂有限公司地块二污染因子为重金属和有机污染,重金属约5万 m3,有机污染约1万m3,污染深度为0-5.5m;地块三污染因子为重金属、有机污染和石油烃污染,重金属约9万m3,有机污染约2万m3,复合污染约1.6万m3,污染深度为0-12m;地块六污染因子为重金属、有机污染,重金属约1.7万m3,复合污染约1万m3,污染深度为0-5.5m。该地块的具体目标污染物种类、污染深度、污染范围、污染土方量、修复目标值等信息以最终通过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备案的《风险评估报告》为准。

(二)招标内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等要求的修复目标值,对地块开展修复的土壤、地下水等按相关法规及相关要求编制效果评估实施方案并进行检测,确保修复范围内污染土壤、地下水等各检测项目达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修复目标值;对修复效果进行分析、评估,按要求编制修复效果评估报告,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完成修复效果评估的备案手续,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修复效果评估现场采样、检测分析、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编制、专家评审等各项工作。协调各参与方、生态环境及其他相关部门。

(2)负责编写详细的修复效果评估工作方案(应包括针对土壤修复工程竣工的验收、基坑清挖效果评估等),负责效果评估相关工作的报审、报批。

(3)根据省、市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关于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须通过第三方检测验收的有关要求,对本合同的修复项目实施情况、二次污染控制情况、环保/监测措施落实情况、治理与修复范围与工程量核定、现场遗留污染识别等,进行资料审查与评估、达标验收。当修复范围和修复量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检测与评估范围进行调整。

(4)组织开展效果评估现场踏勘、布点,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治理修复剂效果评估技术要点》等相关规定、导则的要求进行全过程现场采样、记录、质控及实验室检测分析等各项工作,并保存完整的资料,及时出具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对其负责。

(5)对开展修复的区域和修复的土壤、地下水等按相关规定、导则的要求编制检测方案并进行检测和验收,确保修复范围内污染土壤各检测项目达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修复目标值。

(6)对涉及的风险管控区域、二次污染潜在区域(包括污染土壤暂存区、修复设施所在区、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堆存区、运输车辆临时车道、土壤或地下水待检区、废水暂存区、修复过程中污染物迁移涉及区域、其他可能的二次污染区域)按要求开展检测工作。主要包括:土壤修复清挖效果检测、地下水修复效果检测等。

(7)实验室检测分析及质量控制:样品需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按照规定的检测方法,分析检测送检样品中的目标污染物,通过提高质量控制手段保证样品分析的准确性和精确性。

(8)将检测结果与修复目标值进行对比分析,若不满足修复目标,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

(9)按要求及时对修复或风险管控后的污染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基坑等进行效果评估,形成有效的阶段性成果资料,达到回填标准,为场地周转提供支持。

(10)结合土壤修复项目的完成情况,在符合效果评估技术方案要求后收集项目验收材料,包括施工竣工报告、环境监理报告、工程监理报告等,编制地块《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负责本项目效果评估报告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前的内部专家咨询会,并根据专家意见对文件的内容做必要的修改或补充。专家评审费、组织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协调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完成修复效果评估的备案手续,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11)严格按环境管理部门要求开展工作,对修复区(包括但不限于基坑侧壁及底部)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场地修复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和规范进行修复效果评估,采取逐点对比的方式进行质量检验、修复效果评估检验等工作,要求所有修复效果评估点位所有修复目标污染物全部达标;如存在不达标的点位则需修复单位进行补充修复,补充修复后仍需按照上述修复效果评估要求进行修复效果评估直至达标。乙方需按照国家、省市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相关技术导则及要求开展,如有要求进行多批次采样及评估的,需按要求进行采样及评估,直至土壤修复项目通过效果评估。上述所有工作仍为本合同修复效果评估服务的工作内容,甲方不予增加费用。

(12)同一修复区域第一次效果评估检测不合格后的所有效果评估检测费用均包括在本项目费用中。

(13)负责整理项目全过程资料,并在验收合格,取得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批复文件后14内移交给甲方。

(14)向甲方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支持服务。

(15)无条件接受甲方委派的其他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合同。

(三)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完成效果评估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评审、完成备案、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工作。

四、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五、标段划分、招标金额:

1、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2、最高投标限价:966.23万元。

注:招标公告不得少于5日。

投标登记开始日期:2023年7月5日

投标登记截至日期:2023年7月11日

投标登记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从报名开始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第一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七、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lang="EN-US">( lang="EN-US"> lang="EN-US"> lang="EN-US">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负责效果评估工作的单位)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土壤或地下水的修复(或风险管控)工程项目效果评估业绩。业绩资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须另附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负责检测的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附表须包含土壤和水检测。

4、除联合体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家(需按要求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须确定负责效果评估工作的单位为主办方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所有资格条件。

6本项目只接受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携带资料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如下(并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投标人参加投标应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放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投标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九、资格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下同)为2023年7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22层会议室)。(接收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22层会议室)。

十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lang="EN-US"> lang="EN-US">https://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 广州冶炼厂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7月4日

附件一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联合体成员方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主办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