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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桦甸市金沙镇农村路基础建设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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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桦甸市金沙镇农村路基础建设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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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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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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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金沙镇农村路基础建设工程设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桦甸市金沙镇农村路基础建设工程设计已由桦甸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桦甸市金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桦甸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5月10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HDZC202304260031;
2、项目名称:桦甸市金沙镇农村路基础建设工程设计;
3、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78.3440万元(人民币);
4、资金财政资金;
5、采购需求:工程设计服务;
6、采购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8、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完成;
9、服务地点:桦甸市;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本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投标报名;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桦甸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5月10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桦甸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二(桦甸大街6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桦甸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桦甸分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桦甸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桦甸市平台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8日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 月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桦甸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桦甸市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桦甸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二(桦甸大街6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通过CA锁通过现场解密的方式进行项目开标。
5、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63688321、4009980000。
6、本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陆佰元整(¥15,600.00元), 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720 6220 1101 5200 0052 53。
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8、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9、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桦甸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至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桦甸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桦甸市金沙镇人民政府
地址:吉林市桦甸市金沙镇本街
联系方式:贺宝春135047534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剧院路环宇天地29-15
联系方式:钟岩17767807771
3、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桦甸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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