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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福州长乐机场北侧海滩整治修复与养护工程由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项目概况:本海滩整治修复与养护工程位于福州长乐区湖南镇、文岭镇(长乐机场北部海滩),本工程拟通过补砂养护,拓展该岸段滨海沙滩滩肩宽度,改善海岸景观质量,提升海岸生态护岸功能,总修复长度为3230.08m。(2)招标内容:本次为砂采购,均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其中:砂石料195000吨。供货期暂定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具体供货周期视招标单位施工进度而定,以项目完工为准)详见下表:工程量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 数量(吨) 备注 1 砂石料 中细砂、粗砂 195000 中细砂(砂)平均粒径在0.2mm~0.5mm之间;石英>83%,石英+长石>92%,含泥量<1.5%,贝壳含量<1.5% 粗砂(砂)平均粒径介于0.7mm~1.0mm之间;石英>80%,石英+长石>90%,含泥量<3%,贝壳含量<3% (3)品牌要求:无3.投标人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局和各公司引入物资供方。(2)生产能力要求:具备为大型工程供应砂的业绩(提供近3年至少两个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与四航局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3)财务能力要求: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参与投标。(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必须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贸易商须提供投标物资近3年内具备市级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必须在近一年内有一个及以上的大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9)投标人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 址:广州海珠沥滘路368号 五公司联系人:余佳宾 电话:19905002103传真: 0591-38720588 电邮:yjiabin@项目部联系人:张煜聪 电话:181208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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