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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宁陕县2021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建设项目(36处).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陕西省宁陕县2021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建设项目(36处).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2-09
详细内容:
公开招标公告

宁陕县2021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建设项目(36处)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i都会4号楼1单元162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3-08 15: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TFZB-21007

2、项目名称:宁陕县2021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建设项目(36处)

3、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4、采购需求: 1、宁陕县3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普适型监测。2、结合灾害点的类型、地质条件和变形特征,进行勘查设计,合理布设普适型监测设施,开展地表位移、裂缝、降雨量、含水率、倾角、加速度为主要内容的普适型监测,实现专群结合的监测模式,并完成三年系统运行维护、预警技术支持和监测数据分析服务等工作。3、实现监测数据自动采集、传输、分析和预警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2021-03-15 00:00:00 至 2024-03-1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保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新成立未发生缴纳税收及社保事项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纳税书面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投标截止日之前10日内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两个网站缺一不可);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当符合合格投标人要求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3)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成员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采购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要求如无特别说明均适用于联合体中的成员。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一个成员为“牵头人”(即主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6)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联合体投标人命名方式为“主投标人名称、其他成员名称联合体”。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2-22 17:30:00 止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i都会4号楼1单元162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http://aq.sxggzyjy.cn/),选择本项目点击“”,参与投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报名,应按照联合体投标人命名方式为“主投标人名称、其他成员名称联合体”注明。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确认,同时提供有效的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3-08 15:3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第六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薛家榜

联系人: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经办

电话:0915-682267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13201586586

传 真:029-8110929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泰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i都会4号楼1单元1621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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