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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项目-2023-2025年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协同发展中心物业服务运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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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天津市项目-2023-2025年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协同发展中心物业服务运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天津市 |
发布时间: |
2023-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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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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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A2023-02-030-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2025年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协同发展中心物业服务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49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京津中关村科 技城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项目为2023-
2025年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协同发展中心物业服务运营项目,合同主要内容包含
但不限于:协同发展中心1号楼公区及部分自用面积、2-3号楼整栋、4-
6号楼内部巡查(不包含客服及保洁服务)、7号楼公区待运营后另行增加运营面 积增加服务内容等,上述区域内的客服、保洁、工程、秩序等4部分人员内容及 工具和耗材包含在本次采购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2025年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协同发展中心物业服务运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2025年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协同发展中心物业服务运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 务报告扫描件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
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5.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
投标单位若为法定 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 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 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4日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20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6日14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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