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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公园湖塘二期清淤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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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公园湖塘二期清淤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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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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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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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昆明市翠湖公园湖塘二期清淤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采购人为昆明市翠湖公园。
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昆明市翠湖公园湖塘二期清淤工程监理服务
1.2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公园
1.3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昆明市翠湖公园5、6、7号观赏池塘,湖面面积约5.65万平方米,清淤面积约4.24万平方米。
本项目总投资约1035万元,建安工程费约826.79万元。
1.4采购范围:完成昆明市翠湖公园湖塘二期清淤工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阶段对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信息、现场协调做到全面管理。
(2)保修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注:具体的监理服务内容以采购人要求为准,采购人保留调整采购范围的权利。
1.5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为止,满足项目及采购人需求。
1.6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确保所监理的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1.7资金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1.9招标规模:16.18万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在“信用中国”网站(
使用规则: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2.2其他要求:
①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②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往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③供应商诚信承诺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
2.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23年5月23日14:00至2023年5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联系屿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钱工(联系电话:13095278216;
邮箱:273696667@)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事宜。
3.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通过网络方式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发送企业介绍信扫描件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至邮箱273696667@。
待开标时递交纸质的企业介绍信(原件)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5栋7楼706室屿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翠湖公园
地址:昆明市翠湖南路67号
联系人:路副主任
电话:13708481974
代理机构:屿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5栋7楼706室
联系人:钱工
电话:0871-64100123、13698776748(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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