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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重龙镇“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剩余规模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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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四川省重龙镇“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剩余规模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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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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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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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项目编号:GC20180711024内江-资中县2018年07月11日发布2018年07月16日10时30分截止
一、本项目经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资发改【2018】146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资发改【2018】58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资中县重龙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重龙镇“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剩余规模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重龙镇尖峰村、大垭村、黄金村等三个村
实施时间
2018年7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公路长1.28公里,C25砼路面宽3.5米、路基宽4.5米,路面结构采用18cm厚混凝土、16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建设资金
国家补助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重龙镇“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剩余规模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完成不少于两个类似公路业绩,且质量均属合格及以上; 2、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 3、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押证(原件)施工制度; 4、采取A方式提供比选保证金时,需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和比选保证金用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07月11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8年07月16日10时3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资中县重龙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中行资中精诚支行
账 号:122558159939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70.61
3.53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8年07月16日10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资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资中县重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资中县重龙镇后西街159号
邮 编:641200
联 系 人:余海
联系电话:0832-5522343
传 真:0832-5522343
电子邮件(E-mail):45379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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