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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大朵村芒果、酸石榴产业示范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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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大朵村芒果、酸石榴产业示范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云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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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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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JDZYNZB—202300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
一、招标条件
本巧家县金沙江经济林果带“芒果+N”产业蒙姑镇产业示范园项目—大朵村芒果、酸石榴产业示范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巧家县蒙姑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巧家县金沙江经济林果带“芒果+N”产业蒙姑镇产业示范园项目—大朵村芒果、酸石榴产业示范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巧家县金沙江经济林果带“芒果+N”产业蒙姑镇产业示范园项目—大朵村芒果、酸石榴产业示范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巧家县金沙江经济林果带“芒果+N”产业蒙姑镇产业示范园项目—大朵村芒果、酸石榴产业示范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磋商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磋商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磋商申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证不予认可),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相关承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磋商申请人近年(2020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已完成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5,磋商申请人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具有近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共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审计报告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本单位财务人员出具的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状况承诺函。
6. 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磋商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磋商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磋商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磋商申请人信誉条件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申请
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需附相应承诺函或说明函、网页查询页面)
8.磋商申请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设能力。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磋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04月23日起至2023年04月27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报名时需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磋商文件每份售价:壹仟贰佰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5 月 05 日 14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年05月05日14时00分
七、其他
1. 磋商条件
2. 项目基本概况
2. 1 建设地点:巧家县蒙姑镇大朵村。
2. 2 最高限价:2893019.29 元。
2. 3 工期:9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5 建设范围:巧家县金沙江经济林果带“芒果+N”产业蒙姑镇产业示范园项目—大朵村芒
果、酸石榴产业示范园项目。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3. 2 磋商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磋商申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证不予认可),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相关承诺,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磋商申请人近年(2020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已完成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业绩(以合
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3.5磋商申请人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具有近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
度)共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审计报告);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本单位财务人员出
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状况承诺函。
3.6 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磋商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磋商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磋商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7磋商申请人信誉条件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申
请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页面。
(需附相应承诺函或说明函、网页查询页面)
3. 8 磋商申请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设能力。
3.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
有一家参加磋商。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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