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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兴山县高桥乡喷水长渠整修以工代赈工程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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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兴山县高桥乡喷水长渠整修以工代赈工程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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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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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XSZ1281-2023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6-2023-00162
3、项目名称:兴山县高桥乡喷水长渠整修以工代赈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1290941.78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1290941.78元
7、采购需求:沟渠维修4.8km,配套建设沟渠检修道路5km、沟渠防护工程4.8km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2)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由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证,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须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6)①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②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以磋商文件格式为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承诺函);
(7)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①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不少于1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培训证、资格证),(上传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②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格式以磋商文件为准;
(9)供应商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人员(上传官网彩色截图)。
(10)供应商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缴纳社保,上传近三个月(2023年1月、2023年2月、2023年3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分公司);(上传网上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1)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2)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承诺书作为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完整的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2日08时30分止
2、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网(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网”,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4月1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网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磋商过程中需要进行下一轮或最终报价,下一轮报价的手机号码以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表上的电话号码为准,磋商小组需要各供应商进行下一轮报价时,将通知各供应商在30分钟内进行报价,电话号码打不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下一轮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下一轮报价的权利,报价以上一轮报价为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异议(质疑)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8986830001、招标人电话13117276617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水利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2582779、0717-258720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高桥乡人民政府
地 址:兴山县高桥乡龚家桥村
联系方式:向剑宇13117276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上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妃台路8号3楼
联系方式:胡廷勇1898683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廷勇
电 话:189868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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