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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观月湖生态农业园经营权承包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扬州观月湖生态农业园经营权承包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23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HDCGDL-2023001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观月湖生态农业园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扬州观月湖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扬州观月湖生态园成立于2015年12月,全称扬州观月湖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江苏省四星农业生态旅游园,与当地政府签订的土地流转租赁期为50年,租金按年支付。

公司是由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兴建,园区占地面积约1000亩,其中水面300亩,含240亩的水库一座,水质优良,环境优美。

园区利用月塘地区的丘陵地貌规划建设了200多亩果园,100多亩苗木及40多亩茶园。

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扬州观月湖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甲方)负责扬州观月湖生态园的相关企业经营生产活动。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甲方在保留扬州观月湖生态农业园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将扬州观月湖生态园经营权(含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流转给承包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观月湖生态农业园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观月湖生态农业园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上述第5、6和7项材料为非必要项,且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5-2318:00到2023-05-2918:00

获取方式:时间:2023年05月23日至2023年05月29日领取地点:扬州市运河城市广场B座17层(扬州华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售价:人民叁佰圆/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6-0509:30

递交方式: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6-0509:30

开标地点:扬州市运河城市广场B座17层(扬州华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DCGDL-2023001

2、项目名称:扬州观月湖生态农业园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

3、承包租金最低限价:中标方按年向发包方支付承包经营费用。

承包费用分两部分,由基本价+年度递增额两部分组成,竞标基本起始价20万元/年,基本价每3年递增一次(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递增额度不低于5万元。

经营承包费按年度支付。

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20万元/年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注:另有土地租金65万元/年的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土地租金由发包方代收代缴。

承包方方应每年6月前向甲方缴清土地租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低于承包租金最低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项目概况:扬州观月湖生态园成立于2015年12月,全称扬州观月湖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江苏省四星农业生态旅游园,与当地政府签订的土地流转租赁期为50年,租金按年支付。

公司是由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兴建,园区占地面积约1000亩,其中水面300亩,含240亩的水库一座,水质优良,环境优美。

园区利用月塘地区的丘陵地貌规划建设了200多亩果园,100多亩苗木及40多亩茶园。

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扬州观月湖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甲方)负责扬州观月湖生态园的相关企业经营生产活动。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甲方在保留扬州观月湖生态农业园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将扬州观月湖生态园经营权(含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流转给承包方。

从2015年至今,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先后建成以下设施:

(1)文旅区

1.1、1000平方米游客接待中心一座(含厨房1个、小餐厅1个、包厢7个、茶吧、厕所两座、60立方冷库1座);

1.2、文旅区办公营业用房约200平方米;

1.3、民宿区约1200平方米(3栋共15间);

1.4、草坪约17000平方米;

1.5、标准停车位21个,小型停车场1个,生态停车场2个(约50个停车位);

1.6、二星公厕2座;

1.7、烧烤区约3000平方米,烧烤区配套用房两间约100平方米;

1.8、景观花海约8万平方米;

1.9、小型游乐设施、植物迷宫;

1.10、观光塔吊1座;

1.11、户外桌椅、厨房餐具等;

1.12、未完工栈桥一座(未铺桥板、栏杆)。

(2)农业区

2.1、建成办公用房约200平方米;

2.2、冷库约200立方冷库一座;

2.3、联栋棚约1120平方,钢架大棚约3400平方;

2.4、鸡舍约1000平方左右(有育雏设施和自动喂水装置);

2.5、集装箱用房7个养殖鱼塘及垂钓区约3.4万平方;

2.6、梨田棚架、防鸟网35亩;

小型连栋棚5亩。

(3)公共设施

3.1、公里园区道路及配套沟渠下水管网和强弱电管网;

3.2、全园区视频监控;

3.3、园区内道路及园区外通往园区主干道的道路指示牌;

3.4、文旅区水电容量充足,主干道照明完善;

3.5、果树、蔬菜种植区及草坪玫瑰花海区域喷滴灌系。

特别说明:实际数量以双方交接清单为准。

园区土地性质,以水库大坝为分界线,大坝以南为基本农田,大坝以北为一般农用地,目前在手未使用农转用建设用地为7亩,另有10亩已获当地政府立项。

园区已具备一定规模的餐饮、会议、住宿接待能力。

初步形成集农业生产、观光、餐饮、会议接待及旅游于一体的农旅田园综合体。

5.本次承租合同履行期限:8年。

(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项目地点:扬州市仪征月塘镇

7.服务需求:对园区进行运营、管理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在中标后改变经营范围。

不可破坏地表土,不可挖沙取土,不可作为土方和废弃物品堆放处。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上述第5、6和7项材料为非必要项,且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3日至2023年05月29日

领取地点:扬州市运河城市广场B座17层(扬州华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售价:人民叁佰圆/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运河城市广场B座17层(扬州华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运河城市广场B座17层(扬州华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RMB10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网上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收款单位:扬州华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2001745736052502726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扬州分行琼花支行

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并明确标注“正本”或者“副本”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3、现场踏勘。

本项目采购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以便投标人更好了解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后的次日工作日上午10:00(即2023年05月30日10点整);

踏勘集合地点:扬州市仪征月塘镇旺月路扬州观月湖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观月湖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仪征市月塘镇捺山村

联系人:华经理

电话:150507469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华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1.2.4-1701

联系人:何源

电话:13952751833

电子邮件:54403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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