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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桃儿沟山洪沟治理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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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桃儿沟山洪沟治理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3-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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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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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桃儿沟山洪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桃儿沟山洪沟治理工程已由高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高区发改投资【2023】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79.88%地方自筹20.12%,招标人为吐鲁番市高昌区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连霍高速至202省道之间,桃儿沟东北侧
2.项目规模:新建2处贴坡式护岸,其中连霍高速至202省道之间护岸长度2.1km,设计洪峰流量为18.8m³/s;桃儿沟东北侧护岸长度1.7km,设计洪峰流量为24.45m³/s。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65040039380001000010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桃儿沟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
92
1001.5
新建2处贴坡式护岸,其中连霍高速至202省道之间护岸长度2.1km,设计洪峰流量为18.8m³/s;桃儿沟东北侧护岸长度1.7km,设计洪峰流量为24.45m³/s。
E65040039380001000010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桃儿沟山洪沟治理工程-监理
92
13.5
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伴随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施工标段:项目经理为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疆外企业为水利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监理标段: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投标其他条件:(1).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是本公司人员,否则投标无效。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中承担施工工作,否则投标无效。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2)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资质、业绩及拟投入人员资格、业绩以水利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唯一依据。(3).根据新水办【2020】79 号文件要求,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且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督服务平台中的市场作为评标时查验市场主体投标文件的唯一依据,如果未纳入,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不再接受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7月15日至2023年08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04日10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水利厅网、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吐鲁番市高昌区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业景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吐鲁番市示范区艾丁湖路市级机关联合办公楼
地 址
吐鲁番市绿洲路绿洲商务综合楼807室
邮 编:
838000
邮 编:
838000
联 系 人:
翟喜凤
联 系 人:
严新丁
电 话:
15026261130
电 话:
13909954007
电子邮件:
510579389@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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