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核电项目核电水泥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BRR22-ZB2-ZB-037-2)
陆丰核电项目核电水泥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陆丰核电项目核电水泥采购。
1.2 采购人: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1.4 采购项目概况: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厂址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陆丰核电站场内田尾角,碣石半岛端头,三面临海,西北距陆丰市中心约30km(直线距离,下同),东北方向距普宁市约70km。
1.5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7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核岛硅酸盐水泥的供货、试验、检验、包装、运输、装卸,提供售后服务等,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交货期:在工程周期内按采购人通知分批交货,下达交货通知后5日内完成相应内容交货。
2.3 交货地点: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HLF核电站现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能力和其他条件: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提供应答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批准的产品范围包含“水泥”;
(3)供应商应提供应答产品制造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P.N 42.5水泥产品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应提供应答产品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应包括P.N 42.5水泥;
(5)供应商应提供加盖CMA章的P.N 42.5水泥(及对应熟料)的型式检验报告或者第三方检测报告,且出具日期应为本采购项目应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含当天);相关检验报告内检测项目必须包含采购技术规格书第6.2条内除温度一项以外的全部检测项目,且所有检测结果全部满足采购技术规格书要求(检测项目内强度包含抗折强度和抗压强度,龄期包含3d和28d);
(6)应答产品制造商生产P.N 42.5核电工程用硅酸盐水泥使用的石膏必须为天然二水石膏,需提供最近一次采购进场的用于生产P.N 42.5核电工程用硅酸盐水泥的天然二水石膏的厂家信息、采购记录、物理化学检验结果;
(7)供应商应提供应答产品制造商最近一次的外部机构审核报告(提供最近一年外部认证机构的复审报告复印件)、最近一次的内部审核报告(提供最近一年的内审报告复印件)、最近一次的内部管理评审报告;
(8)供应商应提供应答产品制造商承诺接受并配合每年至少两次质保监查及随机专项监督的承诺函;
(9)供应商供应的物项有存储、运输等技术要求(含物流商),对存储、运输等能力进行技术评估,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答产品制造商用存储P.N 42.5核电工程用硅酸盐水泥的储罐数量及每个罐的容量的描述;
2)应答产品制造商对P.N 42.5核电工程用硅酸盐水泥发货装车点位及每日最小、最大发货量的估算及描述(每日最小发货量小于400吨视为不满足本项目供应要求);
3)应答产品制造商出具或者供应商与应答产品制造商联合出具的针对陆丰核电项目部的详细的“生产及供应方案”,该方案应至少包含:生产能力描述分析、仓储能力描述分析、设备大修期间保供方案、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自有或租赁运输设备的数量清单及证明材料、发货和运输能力描述分析(总工期约38个月,平均每月供货量不得少于9000吨,核岛常规岛同步施工高峰期每月供货量不得少于18000吨)、确保P.N 42.5核电工程用硅酸盐水泥再发货运输过程中不混入其它水泥或杂物的措施、水泥到场温度高于60摄氏度时的降温措施及方案;
4)供应商提供关于应答产品制造商生产,储存、运输能力的保证方案(要求水泥出厂直至现场性能稳定,不会因为运输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10)供应商应提供本公司近三年(2019-2021年度)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1)供应商应提供满足国标《GB/T31545-2015 核电工程用硅酸盐水泥》的P.N 42.5水泥出磨(3d、28d)、P.N 42.5水泥出厂(3d、28d)等相关报告和出厂合格证;
(12)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应答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还应提供贸易商资信调查表(详见公告附件);
(13)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人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人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人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1)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2000.00),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2)支付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lang="EN-US">→招标公告(more)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采购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一般在截止发售后5个工作日开具)。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3年3月3日9:30—2023年3月9日16: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lang="EN-US">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及地点: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lang="EN-US">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3月17日9:3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谈判地点
采购人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应答文件,谈判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9:30起,具体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谈判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lang="EN-US">
注:本次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79号
联系人:丁莉
电话:025-87796957
电子邮件:19052679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 系 人:靳国玉
联 系 电 话:010-53105823
邮 箱:chinabrr03@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