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黑龙江公司至哈尔滨周边部分项目水泥运输询价
二、项目内容、到货时间及到货地点:
(一)数量:暂估数量14.26万吨。
备注:以上约定的预计数量不作为实际订货数量,实际订货数量以本合同有效期内托运方通知承运方的供货数量为准。
(二)合同期限: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发货地: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
收货地:哈尔滨周边部分项目工地具体见报价单
运距:具体见报价单
(四)检斤方式:以供方检斤数量为准。
(五)交货方式:承运方按托运方通知的到货期限、到货数量组织发货到托运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的风险及一切费用均由承运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电汇/承兑。
三、对报价方的要求
(一)报价方需熟悉我公司付货流程,提前办理车辆入厂手续,根据我公司要求及时安排车辆运输,因其自身原因逾期没有完成运输要求,按比例扣除报价单位履约保证金。
(二)报价方应仔细阅读并全面理解询价方提出的各项要求,对询价方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报价方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合规,必须服从询价方要求并有履行报价承诺的诚意,按要求提交标书中涉及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询价方在询价开始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参与报价。
(六)要求标载运输(根据道路运输源头治理要求超重车辆可能不予出厂),车辆应符合重污染天气排放使用要求(要求国5及以上),因运输原因逾期供货,按比例扣除报价单位履约保证金。
(七)报价单位在报名截止之前向我公司缴纳叁万元整(30000元)报价保证金(公司名称;辽宁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银行账号:21350143580000000563,汇款请注明**项目报价保证金字样,严禁以个人卡汇款,如发生用个人卡汇款,取消其报价资格,所汇款额不予退还,因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汇款个人承担),否则系统自动取消报名资格。
(八)报价方一旦中标,不得提出与报价书承诺相抵触的任何要求。运输车辆进入我公司院内时,报价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公司人员的管理,服从该公司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违者该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报价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处罚。
(九)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标方不按时、按规定与询价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在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询价方的报价资格。
(十)授予合同:询价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规定的数量和有关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四、供应商报名
(一)供应商报名时,必须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与可供货量,且可供货能力不能低于公告中的需求量,否则无法报名。
(二)供应商上传保证金后,若企业未审核则无法报价,企业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均可审核,若供应商在报价开始前未上传保证金,则不允许参标且无法再上传保证金,为不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企业在报价开始时间前必须完成保证金的审核。
(三)公告发布后,所有内容均不可更改,供应商报名后,即默认认可公告中的所有要求。
五、开标与报价
(一)到达报价开始时间后,若报名供应商在三家及以上,则可进行报价,否则系统将自动流标。
(二)报价为含税包干(含运费、卸车费(袋装无需考虑卸车费)、9%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一票结算。
(三)报价过程中,若出现报价IP相同的,则系统自动将IP相同的供应商拉入公司黑名单,且不能再参与此次询价,剔除拉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后不足三家的,系统将自动流标。
(四)要求报价人报价金额保留到“元或角”,请不要保留到“分”。
(五)报价过程中,若实际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报价截止后,系统将自动流标。
六、定标:本次询价采取综合评标法评标,选取综合评分最高的报价单位中标
一、评标考虑因素
(一)报价报价占比90%及以上。
(二)付款方式。
(三)运输时间。
(四)企业实力、业绩、合作诚信度,公司设备配置、检测手段等。
二、中标条件
(一)报价文件实质响应的内容必须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二)报价报价合理、质量好、价格优。
(三)有履行合同能力。
(四)企业信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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