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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两湖水域监控、办公区监控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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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两湖水域监控、办公区监控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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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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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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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两湖水域监控、办公区监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28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HX2023-Y-C-001-001
项目名称:两湖水域监控、办公区监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叁万捌仟贰佰贰拾伍元陆角壹分,小写¥:1938225.61元
采购需求:
1、工程概况:项目采购范围:苏州工业园区城管执法大队水上中队两湖水域监控、办公区监控项目等工作内容,本项目为小型工程项目
2、发包范围:苏州工业园区城管执法大队水上中队两湖水域监控、办公区监控项目
3、资金财政资金
4、项目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5、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城管执法大队水上中队两湖水域(具体根据甲方指定地点、位置)
6、质量要求:合格
7、质保期限: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并提供壹年免费运行维护和升级服务,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的,响应单位在接到采购单位的报修通知后6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完成采购单位提出维修要求,如在8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采购单位将自行或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响应单位承担。
8、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技术要求:
(1)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
(2)施工设计图纸
(3)工程量清单
(4)所有安装施工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磋商文件要求、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出台的,则供方应确保该合同产品达到并符合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及风险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5)设备材料的数量按清单及图纸要求计量并计价,设备在安装时,应根据生产厂家所提供的产品安装说明书和采购文件说明的要求施工,安装辅材必须采用合格产品。
(6)成交供应商应对安装施工质量全面负责,如因成交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人员安全问题等成交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7)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严格工序管理,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本着谁施工谁负责产品保护,谁破坏产品谁负责赔偿的原则,成交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
(8)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9)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备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4日
获取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办理流程见办事指引)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4、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注:供应商、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方式:本项目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需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4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8、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33号城市管理大厦
电 话:0512-62876509
联 系 人:张梦玮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63号蓝文化创意产业园A座210室
电 话: 0512-67574992
联 系 人: 卞赫、杨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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