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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新媒体制作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 |
发布时间: |
2023-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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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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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23-SH189-新媒体制作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GW2023-SH189新媒体制作服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2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包1: 项目名称:新媒体制作服务,采购预算:28万元,项目内容:新媒体制作服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资质要求 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3 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6 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7 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8 信用记录要求: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投标当天前三年内的。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
④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2)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2.特定资格要求 无特定资格要求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3-07-15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1人民币50元;
获取方式: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07-21 09: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07-21 09:00:00】
2、开标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开标大厅2 七、其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监察审计室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92-2663644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黄晓玲、叶涵殷、郑莹莹
联系电话:0592-2279300、2279328,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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