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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房产交易区块链共享服务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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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房产交易区块链共享服务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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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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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XZC-202303001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房产交易区块链共享服务运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30.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房产交易区块链共享服务运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房产交易区块链共享服务运维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其他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4-0408:30到2023-04-1217:30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4-1709:3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4-170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06幢12层1206室
七、其他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房产交易区块链共享服务运维项目(磋商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采购编号:HXZC-2023030015
2、项目内容:利用区块链技术,打通房产交易区块链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打通与一体化平台、金税三期系统、发票开具系统之间的数据通道,实现了电子票证的开结、保存与数据共享,以结构化数据的格式组装生成税发票电子证照和PDF文件,同时供给其他平台如我的南京APP等查询、使用和下载,并通过电子税、发票的二维码扫码,进行电子税、发票的查验。
基于区块链数据共享,实现房产交易涉税数据的上链共享与存储管理;
打通部门壁垒,实现跨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整合。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30.6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此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3.1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其他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采购人根据磋商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4、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4.1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
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售价(含平台下载服务费):655元/套,售后不退。
(3)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
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投标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
采购文件费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联系人及电话:胡会计025-58760217-806;
邮箱:1477588349@),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出具。
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5)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4009280095-5;
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张工QQ:1224574219;
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4.2供应商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工
(2)联系电话:025-58750867-811
5、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4月17日09时10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09时30分。
10、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06幢12层1206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1、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5-84559668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东白菜园7号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25-58750867-811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06幢12层
邮编:210009
邮箱:260567421@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东白菜园7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5-845596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06幢12层
联系人:马工
电话:025-58750867-81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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