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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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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陕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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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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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D-2022-AKD011
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800,000.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
1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一标段(菜籽油、调味品、蔬菜)
详见采购文件
8310000.00
否
从2022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2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大米、大肉、鸡肉)
详见采购文件
4730000.00
否
从2022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3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三标段(鸡蛋、面包、牛奶)
详见采购文件
1210000.00
否
从2022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4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三标段(果汁)
详见采购文件
550000.00
否
从2022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一标段(菜籽油、调味品、蔬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大米、大肉、鸡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三标段(鸡蛋、面包、牛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四标段(果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一标段(菜籽油、调味品、蔬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是中央厨房类或集体用餐配送类);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是中央厨房类或集体用餐配送类)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合同包2(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大米、大肉、鸡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是中央厨房类或集体用餐配送类);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是中央厨房类或集体用餐配送类)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其中肉类还需提供生鲜肉登记备案凭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合同包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三标段(鸡蛋、面包、牛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面包、牛奶等预包装食品)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品种至少包括乳制品品种)、《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是中央厨房类或集体用餐配送类);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是中央厨房类或集体用餐配送类)并提供所代理产品(面包、牛奶等预包装食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品种至少包括乳制品品种)、《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合同包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四标段(果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果汁预包装食品)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是中央厨房类或集体用餐配送类);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是中央厨房类或集体用餐配送类)并提供所代理产品(果汁预包装食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8日至2022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第五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第五开标室
购买须知:1、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滨区恒口镇河东九年制学校
地址:恒口镇东坝村
电话:15332678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下卡子(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楼101室
联系方式:19891565056、18091577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肖工
电 话:19891565056、18091577953
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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