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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宜阳县韩城镇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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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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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宜阳工施招标(2023)0012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县韩城镇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阳县韩城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地下一层,地上二层框架结构,檐高7.5m,建筑面积为2434.46m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阳县韩城镇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阳县韩城镇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企业电子章及项目经理签字)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07日00时00分到2023年02月13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为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宜阳县)。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为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宜阳县)。
七、其他
宜阳县韩城镇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阳县韩城镇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阳县韩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阳县韩城镇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宜阳工施招标(2023)0012号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HNZSLY2023003
3、建设地点:洛阳市宜阳县韩城镇
4、资金及标段划分:财政资金,一个标段
5、招标控制价:5982250.89元
6、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地下一层,地上二层框架结构,檐高7.5m,建筑面积为2434.46m2。
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工期:6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县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
13、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企业电子章及项目经理签字)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13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宜阳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
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阳县韩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宜阳韩城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9-68890003
代理机构: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东宇大厦11楼1104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937905657
监管部门: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828678
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阳县韩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宜阳韩城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9-688900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东宇大厦11楼1104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937905657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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