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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中钨共享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二期(第二阶段)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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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钨高新中钨共享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二期(第二阶段)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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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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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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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钨高新中钨共享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二期(第二阶段)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钨高新财务共享二期(第二阶段)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钨共享服务(湖南)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中钨高新财务共享二期(第二阶段)建设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实施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一种以上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由本企业开发或者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并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3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0万元的财务共享建设的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须提供)。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书)
(3)投标人就保证招标人不会由于在本项目上使用投标方(如果中标)提供的软件和实施方案而侵犯任何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并保证招标人不会承担与此有关的赔偿、诉讼和其它费用,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中如包含有投标方或者第三方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其它方面费用时,其费用就单列。(提供书面声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网络报名:供应商在2023年5月16日起联系招标组织机构,并登录中国五矿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采购平台”)(
投标人可在以下链接处自行下载注册指南文件,并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若投标人首次注册账号,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账户准入(若账号显示“预审通过”或“准入中”均代表未完成账号注册),此项目准入单位请填写“中钨共享服务(湖南)有限公司”;
4.2招标文件的获取:2023年5月16日起,完成报名的供应商登录中国五矿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6日10:00(招标文件与招标通知时间不一致时以采购平台发布的招标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钨共享服务(湖南)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联系人:孙庭远 联系电话:13762308311
招标组织机构:中钨共享服务(湖南)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中钨共享服务(湖南)有限公司
供应商注册联系方式:邓小波,18075518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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