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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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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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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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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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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023-02-24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30006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3-03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3-03-06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3-23 09:00:00
开标时间:
2023-03-23 09:00:00
正式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3]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兴隆县泽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本地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平安堡镇; 2.2工程规模:建设标准化厂房约140000平方米、冷库约10000平方米、食品产业园电力线路及管网共7千米、中水管网共17.5公里、兴盛路二期、创业路、中山一路(一期)、滨河路二期、北外环路二期、河南五路、河南六路、园区路以及道路配套管网等设施,共计约8714米,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21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4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12 月 31 日,(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内完成)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1个标段,本项目总投资10.145986亿元人民币,本项目拦标价:80492.96万元;其中设计费:682.00万元(人民币陆佰捌拾贰万元整),设备采购安装及建安工程费:79810.96万元(人民币柒亿玖仟捌佰壹拾万零玖仟陆佰元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洽商、施工图预算、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及后续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配合移交等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当取得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其他要求:人员资质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当取得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有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24 17:30至2023-03-0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2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邮编:
067300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赵海龙
联系人:
王誉衡
电话:
0314-5059166
电话:
0314-5562007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346264789@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
账号:
/
账号:
13981700001061
温馨: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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