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2023年岔头镇王家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3年岔头镇王家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以LSX-230427-0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项目 名称:灵寿县2023年岔头镇王家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项目地点:灵寿县岔头镇岔头镇王家庄村;建设规模:拟整治土地面积11.5506公顷,预计新增耕地9.8668公顷,地类为水浇地;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1年,工程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开标现场 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 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 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5、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 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 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类),且未在其他未完工 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2 09:00:00至2023-05-18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两个网站须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0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润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灵寿县人民东路147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海德园西门E-08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胡卫明 | 联系人: | 杨晓飞 |
| 电话: | 0311-82677991 | 电话: | 0311-89604499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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