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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免疫规划综合考评抗体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询价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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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海南省免疫规划综合考评抗体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询价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海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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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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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GXCZ-D1-23520002)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免疫规划综合考评抗体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92.5069万元,招标人为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1采购内容:免疫规划综合考评抗体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总最高含税限价:92.5069万元。
标包1:抗体试剂及耗材。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期:自签订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
1.4采购内容:流脑A群IgG抗体试剂、流脑C群IgG抗体试剂、一次性96孔深孔血清稀释板(灭菌)等,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1.5最高含税限价:54.9859万元。
1.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标包2:抗体试剂及进口耗材。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期:自签订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
1.4采购内容:乙肝表面抗原试剂、麻疹病毒IgG抗
体试剂、风疹病毒IgG抗体试剂、一次性移液吸头(带滤芯,灭菌)等,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1.5最高含税限价:37.521万元。
1.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部分接受进口,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抗体试剂及耗材;
(002)抗体试剂及进口耗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抗体试剂及耗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应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被“信用中国”网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应答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参选。
3.4特定资格条件:
①如供应商不是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或系统备案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资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所投货物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产品为进口的,供应商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产品的有效授权;
④投标产品属于科研试剂的,供应商提供科研试剂说明书;
⑤投标药品类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若为制造商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应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办理药品注册证并提供药品注册证(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投标产品属于非医疗器械的,供应商提供非医疗器械说明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002抗体试剂及进口耗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应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被“信用中国”网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应答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参选。
3.4特定资格条件:
①如供应商不是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或系统备案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资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所投货物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产品为进口的,供应商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产品的有效授权;
④投标产品属于科研试剂的,供应商提供科研试剂说明书;
⑤投标药品类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若为制造商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应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办理药品注册证并提供药品注册证(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投标产品属于非医疗器械的,供应商提供非医疗器械说明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0日08时30分到2023年02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方式和邮箱报名方式获取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3日(每日8:30-12:00,14:00-1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A座5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询价文件。
2.询价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3.标书费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现场缴纳。
(1)银行电汇:潜在应答人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资料及标书款汇款凭证发送至1042901391@。
要求:凭证的备注栏须注明:GXCZ-D1-23520002项目-标书费,标书费须从应答单位账户转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账户名称:国信国采(海口)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898901320010666。
(2)现场缴纳:潜在应答人须在报名截止前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五楼报名并缴纳标书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层C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供应商按标包制作投标文件,供应商可选择1个或2个标包进行投标,允许中多个标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层C室
七、其他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40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898-653722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采(海口)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口市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楼AB室
联系人:何英英
电话:0898-68519119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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