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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兴市济川路10号房屋维修工程(EPC)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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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泰兴市济川路10号房屋维修工程(EPC)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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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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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831886000009001001
济川路10号房屋维修工程(EPC)
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变更)、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试运行等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内容,即为交钥匙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工程、水电工程、消防改造工程、拆除工程、设备及智能化采购工程、加固工程等。
1713.92
(1)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年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第一阶段: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设计文件合格分为15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资格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设计文件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5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合格分:15分
2.1.5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7名
2.1.6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不带入
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经济、技术标进行评审。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1.5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3分
1.2.2
经济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62分
1.2.3
技术标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2.3.4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评审顺序: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商务标→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
2.3.5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前7名投标人进入下一评审阶段;若初步设计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时(若第7位出现多个投标人同分并列时,则第7位并列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则全部进入下一评审阶段;若初步设计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2、对初步设计文件评审阶段推荐入围的投标人依次进行商务标→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评审。
3、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带入下一评审阶段。
2.5.2
竞争性判断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
竞争性判断方式:如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剩余2家有效投标报价具有价格市场竞争力的,可继续评标。
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2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3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1.1初步设计文件
(25分)
1、设计说明书
(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优:4-3分;良:3-2分;差:2-0分。)
2、总平面设计
(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优:4-2分;良:2-1分;差:1-0分)。
3、建筑设计(4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优:4-2分;良:2-1分;差:1-0分。)
4、结构设计(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优:3-2分;良:2-1分;差:1-0分。)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优:4-2分;良:2-1分;差:1-0分。)
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优:2-1.5分;良:1.5-1分;差:1-0分。)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
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
准。
(优:2-1.5分;良:1.5-1分;差:1-0分。)
8、经济分析(1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优:1-0.6分;良:0.6-0.3分;差:0.3-0分。)
9、设计深度(1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优:1-0.6分;良:0.6-0.3分;差:0.3-0分。)
注:计分时,评标委员会技术专家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投标人初步设计的最终得分(评委评分保留一位小数,初步设计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2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62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开标时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R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8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
(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
(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打分低于满分的70%评委应说明理由。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委评分保留一位小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建设类技术职称的加0.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加0.5分,满分1分。
2、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建设类技术职称的加0.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加0.5分,满分1分。
注:
(1)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时间要求为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2)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符合泰住建【2017】64号《关于明确投标人提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规定;
(3)项目部人员职称证书中的专业必须为本次投标项目所从事专业的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上不能体现专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
(4)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同一人按职称级别高的计分,不累计得分。
5
工程业绩
(3分)
1、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工作时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不可重复得分。
2、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投标人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不可重复得分。
评标方案
1、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及初步设计文件,对资格审查资料及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合格分为25×60%=15分)的投标人中,只有初步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若第7位出现多个投标人同分并列时,则第7位并列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若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时,则全部进入下一评审阶段;若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第二阶段:对初步设计文件评审阶段推荐入围的投标人依次进行商务标→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评审,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评审阶段。
2、定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阶段得分与第二阶段得分之和)由高到低择优推荐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5名。若总分相同,以设计文件得分高者优先推荐;若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优先推荐;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以工程总承包报价低者优先推荐;若工程总承包报价得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现场抽签决定。
3、评标报告: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在“江苏省工程建设网”和“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公示期内,对评标、定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投诉或质疑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继续定标或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定标候选人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地址:
泰兴市曾涛路6号
地址:
泰兴市高新区科能路11号五楼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黄立力
联系人:
周玲
电话:
15052876299
电话:
15052792115
附件:(定)招标文件(济川路10号房屋维修工程(EPC))--封面已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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