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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广州排水公司2023年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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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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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广州排水公司2023年车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ZCZ623DL1002324
3.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609.42万元。其中子包一最高限价:人民币138.00万元;子包二最高限价:146.40万元;子包三最高限价:325.02万元。
4.项目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供货期: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6.项目类别:货物类
7.资金企业自有资金
8.采购内容:
序号
子包名称
采购装备名称
采购单价限价
(万元)
数量
单位
采购总价
(万元)
子包一
广州排水公司2023年大容量吸污车采购项目
大容量吸污车
138.00
1
辆
138.00
子包二
广州排水公司2023年小型吸污车采购项目
小型吸污车
36.60
4
辆
146.40
子包三
广州排水公司2023年通沟余泥处理站转运车辆采购项目
勾臂式运输车
52.50
2
辆
105.00
勾臂式车箱
31.67
6
个
190.02
皮带输送机
6.00
5
台
30.00
合计
18
/
609.42
注:1、上表中“采购单价”为全费用单价,指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交货价,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通关费、包装费、物流费、装卸费、所有税费、喷涂费、属于机动车的含购买保险(第三者至少200万,座位险每座至少1万元,车损险等)的费用、上牌费、在采购人指定场所的安装调试费、必要的培训费以及增值税等一切费用。
2、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3、供应商应对同一子包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选择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特别说明:
(1)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一个或多个子包的投标,若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需分别单独办理各子包投标登记手续,投标文件需分别按子包单独提交,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子包;
(2)按照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由高至低(子包三、子包二、子包一)的顺序依次先后开标、评标,若已成为前面完成评标某子包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后面另一子包的中标资格,但仍可以参与后面评标子包的投标和评审,若在后面评标的子包评审排名第一,则由该子包经评审的次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如果出现某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子包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子包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子包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子包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子包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子包中标人的确定;
(4)若某子包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子包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子包中标人的确定。
9.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
2、供应商须是拟响应提供货物的制造商,或是拟响应提供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最终制造厂家理解为拟响应提供的货物必须在交易备选单位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或是拟响应提供货物的贸易代理商或经销商。如果拟响应提供货物的制造商(或其最终制造厂家)与其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响应,采购人只接受制造商的响应。
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4、供应商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cn)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广州”网站(.cn)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5、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6、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
7、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廉洁承诺书》。
8、已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一)投标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18日17:00(节假日除外)
1.投标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2.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前,供应商须在阳光招标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完善企业信息。
3.供应商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扫描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成功办理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平台指示在线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如需)现场咨询地点: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18楼招标代理部)。
四、供应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供应商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4.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6.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1.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09:00。
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09:00-10:3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供应商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七、招标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8楼
联系电话:020-34397651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1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洪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61101333-186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mail:7893801@
3.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8楼
联系电话:020-34397651
七、疑问、异议和投诉处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34397651
地址:广州市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8楼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34397651
采购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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