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河南兴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漯河食品云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就漯河食品云运营有限公司食品云项目大屏显示系统进行谈判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食品云运营有限公司食品云项目大屏显示系统。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710022。
2.3项目地点:漯河市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2.5采购内容:采购食品云项目大屏显示系统,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2.7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采购设备的到货和安装调试等工作。上述工期以采购人对本项目建设工作整体安排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做出的最终要求为准。
2.8质量保证期:双方签订《项目验收报告》之日起3年原厂质保服务(如谈判采购文件和供应商谈判承诺的质保期不一致,则以二者中时期较长的质保期限执行)。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人免费提供售后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系统的运行维护保障、调整优化、故障与应急处理等。质量保证期满后,视双方合同执行情况,根据采购人需要可另签运行维护服务合同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一项2018年1月1日以来LED显示屏硬件实施类项目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3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出具承诺书,盖供应商公章);
3.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采购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5供应商应具有屏体部分生产厂家的授权书(附扫描件或复印件,盖生产厂商及供应商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电子注册与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谈判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谈判采购。
4.2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谈判活动。
4.3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0日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付款方式: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内递交谈判采购文件费用。
五.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提交纸质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5.2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3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2月2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4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成交单位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两份。
5.5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6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漯河食品云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信息产业大厦7楼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91653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昌先生
联系电话:18625798221
监督部门:河南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创新发展部
监督电话:0371-69155707
漯河食品云运营有限公司
河南兴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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