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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国际医疗仪器设备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首开区)一期方案设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国际医疗仪器设备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首开区)一期方案设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4-29
详细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国际医疗仪器设备产业园项目(首开区)一期方案设计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2503-410173-04-01-506993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航港国康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国际医疗仪器设备产业园项目(首开区)一期方案设计;

2.项目编号:HKG-JS-202504038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孙武路以西,黄海路以北;本项目首开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1738.28㎡,总建筑面积约13万㎡(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复面积为准)。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配套用房等,以及园区道路、室外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讯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建筑和景观概念方案、建筑和景观方案设计、建筑初步设计和概算以及对设计方案的优化、补充、修改、完善等,并保证设计方案通过相关部门的最终审查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配合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期服务等。(详见合同附件设计任务书)。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和规范要求,并满足委托方设计任务书要求。

6.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件,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4.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4.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件(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30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0日 0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航港国康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中原医学科学城大厦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371-568893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楼

联 系 人:刘远勇、苏永涛、刘冲

电 话:0371-63616905/69092012

邮 箱:hnyxwb@vip.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邮 箱:szjshbjj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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