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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东方广场新建工程设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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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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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一、招标条件
东方广场新建工程已由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关于东方广场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编号为:常经发审[2021]3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东方新城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常州经开区。
工程规模:新建工程位于东方大道南侧,东方二路北侧,总面积约6.6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石材铺装、活动场地、景观廊架、景墙、坐凳、标识系统、景观小品、城市家具、景观照明及绿化等配套工程。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相应规定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设计周期要求:45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含概算);方案通过后25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投资总额:7082.72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东方广场新建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及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工程共划分成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
序号
标段内容
估算价
(万元)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项目负责人
要求
001
东方广场新建工程设计
120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
高级工程师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3.1.2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相关勘察设计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体要求见上表。
3.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料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主体库”。
3.4其他报名条件: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14日9时0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中“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缴纳300元。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东方新招标代理:江苏三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城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号地址:武进区人民中路708号
联系人:丁先生联系人:张天宇
电话:0519-89863695电话:18661210608
2022年7月14日
友情提醒:
①本标段为“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主页右侧(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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