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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惠山区长安市民广场改建工程设计t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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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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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区长安市民广场改建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山区长安市民广场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惠山区长安市民广场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惠开行审投[2022]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惠科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惠科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成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春惠路以南、长宁路以北、惠吉路以东、迎新路以西,长安市民广场内
工程规模:项目位于无锡市惠山区长宁苑小区南侧,由春惠路、迎新路、惠吉路、长宁路围合的方形广场绿地,绿地外围紧邻市政人行道,周边以住宅小区和沿街商铺为主,绿地面积约37720平方米。
工期:25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115.0万元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对设计范围内的绿地、广场、活动设施、城市驿站、绿化浇灌给水、景观照明、广场内部规划设计、以及人行道路面进行全面的景观提升,设计成果包括广场及城市驿站全部景观提升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现场协调配合服务。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及设计规范要求;确保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报审、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质量违约金:设计合同金额的10%。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提供①承诺书;②投标诚信承诺书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2年04月~2022年0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04月~2022年06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08日17:00时至2022年07月13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01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开标室(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建设局大楼3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无锡惠科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成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人民东路311号崇文大厦21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焦峰
联系人:
张怀平、华佳静、胡凡
电话:
0510-83591533
电话:
1585275901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wxcjzbb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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