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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饶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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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饶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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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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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行审审批[2023]21号[更]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饶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饶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1.2建设地点:饶阳县两个镇16个行政村和1个物流园区,包括王同岳镇范苑村、一致合村、圣水村、路同岳村、河北新发地饶阳物流园区,饶阳镇张铺村、褚庄村、官佐村、曹庄村、圈子村、王村、牛村、刘各庄村、耿各庄村、东支沃村、西支沃村、胡村。2.1.3建设规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备小型污水处理设备26套,整村推进敷设排水管网32249米。其中:王同岳镇4个村及新发地饶阳物流园区敷设排水管道11229米,配备小型污水处理设备9套。饶阳镇12个村敷设排水管道21020米,配备小型污水处理设备17套。2.1.4标段划分:14个标段。本项目标段具体划分如下:一标段:饶阳镇张铺村;二标段:饶阳镇褚庄村;三标段:饶阳镇曹庄村;四标段:饶阳镇胡村;五标段:饶阳镇王村;六标段:饶阳镇官佐村;七标段:饶阳镇牛村;八标段:饶阳镇圈子村;九标段:饶阳镇东支沃村、西支沃村;十标段:饶阳镇刘各庄村;十一标段:饶阳镇耿各庄村;十二标段:王同岳镇新发地、一致合村、路同岳村;十三标段:王同岳镇圣水村;十四标段:王同岳镇范苑村。注:为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每家投标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1.5工期:150日历天2.1.6质量标准:合格。2.1.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十标段、十一标段、十二标段、十三标段、十四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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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0509:00至2023-05-10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25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
饶阳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饶阳县健康西路58号
地址: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邮编: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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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梅
联系人:
闫晓琳
电话:
0318-7221400
电话:
1773210152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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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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