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胡埭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胡埭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滨行审投许[2022]184号、关于调整胡埭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建设主体的批复锡滨行审投许[2022]2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胡埭镇振胡路与环镇北路交叉口西南侧
工程规模:拟对现状胡埭镇卫生院进行改扩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亩(其中扩建部分约8.3亩),总建筑面积约24233.73平方米(其中原有建筑面积9670.73平方米,扩建建筑面积约14563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对现状卫生院内部功能局部调整并进行改造,对现状卫生院南侧地块扩建各类医疗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
工期:3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130.0万元
招标范围:日照分析、方案设计、方案深化及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综合管线规划及绿建二星建筑咨询设计、海绵城市专项的设计工作及后期配合等服务。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②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2年12月~2023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12月~2023年2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4日16:00时至2023年03月29日23:59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路2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16号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张工
联系人:
王新喜、邓晓娜
电话:
0510-85589317
电话:
0510-85166966
传真:
传真:
0510-851669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784877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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