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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C2023—02—04号;
2、项目名称:电动汽车县域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150万元。
4、最高限价:150万元。
5、采购需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包含设计、安装、配电系统、充电系统、监控系统、独立的计量计费系统、建立企业自主的运营平台、维护及移交,并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包装、运输以及其他伴随服务,如调试、技术援助、升级、培训、人工、安全等(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售价:0元/套,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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