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辽宁省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发展综合改造(二期)工程-原料厂麦窑老成品间除尘系统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辽宁省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发展综合改造(二期)工程-原料厂麦窑老成品间除尘系统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3-21
详细内容: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发展综合改造(二期)工程-原料厂麦窑老成品间除尘系统改造工程

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发展综合改造(二期)工程-原料厂麦窑老成品间除尘系统改造工程 项目,项目业主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凌钢厂区 。

2.2 计划工期:2023 年 05 月 3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3项目概况: 为了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对原料厂老成品间除尘系统进行超低改造。改造后净化气体含尘浓度≤10mg/Nm3, 岗位粉尘浓度≤8mg/Nm3,烟气排放达到林格曼一级,本体漏风率≤2%,除尘器阻力损失≤1200Pa 。

拆除180m2烧结机燃料破碎室西侧废弃上矿粉皮带通廊及收料槽,在拆除区域新建一套风量26万m3/h布袋除尘系统,用于白灰老成品间区域扬尘治理,除尘器高架布置,满足其一侧电磁站检修需求。新建除尘系统运行后拆除原有的老除尘系统 。

2.4招标范围: 此项目为总承包项目,包括除尘器及外部管网系统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施工(含土建及基础处理)、系统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资质, 近5年内承担过石灰窑或烧结上料系统的除尘系统总承包(烟气量不小于20万m3/h)业绩,提供2份符合超低要求的总承包合同(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及环保检测报告),合同中没有体现工程具体内容的应附技术协议 ,并在人员、设备、工艺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 2023 年 03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至 2023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登录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4 月 07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6.2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邮 编:122504

联 系 人: 孙向东、王艳飞

电 话:0421-6838388、6762326

传 真:0421-6762324

邮 箱:lgzblgjt@

2023年 03 月21 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