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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3年中药饮片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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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3年中药饮片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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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3-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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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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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JCLXC (2023)-9-H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3年中药饮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采购内容: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328种中药饮片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履约期限:1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3年中药饮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3年中药饮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②、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③、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
(
④、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⑥、参与中药饮片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原件,药品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需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⑧、本项目不可选择性投标,投标人须100%满足目录中所有品种的供货需求,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的不响应,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4日10时00分到2023年03月30日1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价(元):2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4日11时00分
七、其他
1、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
以供应商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供应商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程序,建议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为宜。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交纳手续。
磋商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至磋商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响应。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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