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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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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古塔区集中办公区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古塔区集中办公区食堂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02-00012
项目名称:锦州市古塔区集中办公区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0,0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3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4月1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本项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及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古塔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锦朝路53号
联系方式:0416-3688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联系方式:0416-7996200
邮箱地址:lnjzm66@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716773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416-799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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