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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姜堰区江苏新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自贸区债劵中介机构(全球协调人)项目征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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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姜堰区江苏新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自贸区债劵中介机构(全球协调人)项目征集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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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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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征集公告
项目名称
江苏新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自贸区债劵中介机构(全球协调人)项目
征集单位
江苏新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情况
2023年第九次董事会决议
公告发布平台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告日期
公告
起始时间
2023年6月21日
公告
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9日
征集公告发布期满(指征集公告的起始时间至截止时间,下同),如未征集到承销证券公司,则本次征集结束。
对被征集单位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或以外合法注册的证券经营机构;投标人或其子公司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号金融牌照。(备注:第1号︰证券交易);
(2)同一金融机构仅允许总公司或其1家分支机构参与比选。
(3)参加项目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从而影响本次债券执业的情况;不存在被境外相关主管部门处罚,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记录和行贿行为。
注: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是联合体,则联合体构成不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以联合体的牵头主承销商的资质为准,并应当向征集人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征集形式
1、公开征集。
2、公告发布期满,如不足三家单位被征集报名,则征集单位重新发布征集公告;如有三家及以上单位报名,则各报名单位于2023年7月11日15:00时00分前将按征集文书要求的被征集文件到送达(或邮寄)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联系人钱晨,15161091903)进行公开评选。经评选得分最高的被征集单位将作为征集单位拟实施委托承销公司债券的洽谈对象,据以实施委托承销公司债券。
征集项目
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新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自贸区债劵中介机构(全球协调人)项目
2、本次债券拟发行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可分期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全球协调人费用上限:0.15%/年(包含本次注册额度项目下所发行债券后续跟踪服务费等所有费用)3、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
报名事项
1、凡有意参加被征集者,请于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9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正常工作时间,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杭州路332号)购买征集文书。
2、被征集单位在征集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也可将被征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906139116@)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报名。
3、征集单位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23-80578988
代理机构联系人:钱晨联系电话:1516109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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