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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北京市五号研发楼3层装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发布时间: |
2023-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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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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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北京炼焦化学厂有限公司
资金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五号研发楼3层装修工程EP℃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炼焦化学厂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室内装修改造,改造面积1740.07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五号研发楼3层装修工程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五号研发楼3层装修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
3.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4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5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专业)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
3.6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则需要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者复印件。
3.7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b.截图证明文件的起止时间段:自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c.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信用中国”报告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8体系认证: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9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含),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3.1、3.6、3.7、3.8条款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及业绩: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评审依据;
(3)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牵头人对招标人承担主体责任。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服务期内,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1日14时00分到2023年02月27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500元/份,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提供牵头人的);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均加盖公章;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格式自拟,写明联合体组成情况,并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3日14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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