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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配套供水工程(EPC)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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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兰坪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配套供水工程(EPC)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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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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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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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PLP-2023-G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坪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配套供水工程(EPC)已由兰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兰发改[2022]191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坪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委托对该项目配套供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各单位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坪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配套供水工程(EPC)
2.2 服务地点:兰坪县人民医院
2.3资金申请中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2.4 项目概况:总投资约148万元,最终以设计概算为准。
2.5招标范围:一、水源:采用现状二水厂清水池,地面标高高于医院地面标高约149m,清水池可作为医院的高位水池使用。
二、供水管道:DN200管约为715m,DN150管约为1870m。
① DN200供水主管供水至减压水池处。
②DN200供水主管不减压,缩管径为DN150供水管供水至高区;
高区供水水压为120m,原设计为90m,比原设计水压高30m(便于远期15F建筑供水,120m低于现状管道本压为160m,管道可以安全运行)。
③ 经减压水池减压后,新建DN150供水管供水至低区;
低区供水水压为70m,比原设计水压高10m,70m低于现状管道承压160m,管道可以安全运行。
三、50m³减压水池:新建1座减压水池,用于低区减压并兼顾调蓄水池。
主要为本项目的三通一平配套供水工程招标。
总投资约148万元,最终以设计概算为准。
2.6 项目工期:6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设计部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部分:符合市政公用工程统一验收标准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设计类似业绩指投标人2019年至今承担过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指投标人2019年至今承担过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2年1月后成立的提供资金证明或资信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3.4项目总负责人:
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5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6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或以上建筑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7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近年(2019年1月-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019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2019年至今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且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为2个或以上,联合体各方均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牵头负责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3.9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报名、招标文件发售的地点、时间及方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自2023年6月20日起至2023年6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4.2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存档。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提供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注册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专职安全员(C证)、专职质检员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4谈判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
5.2 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8时30分;
5.3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9时00分;
5.4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5.5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15000元(壹万伍仟元人民币)
缴纳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zhzb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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