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34332020000819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第二人民医院方舱式核酸检测实验室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1月18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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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二).商务要求中“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采购合同金额的30%,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采购合同金额的65%,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3.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修改为: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采购合同金额的30%,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采购合同金额的65%,质保1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3.质保期: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检测方舱整舱质保1年;核酸提取仪、荧光定量PCR整机质保1年;其他主要设备(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冰箱、高压灭菌锅)整机质保3年。”
其余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0年11月24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品目: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预算金额:140万元;
监督管理办公室:冕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4-6723197。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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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第二人民医院 |
地址: | 冕宁县泸沽镇工农街234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1809064070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783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贾先生 |
电话: | 13111881353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