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进口原油及出口成品油委托计量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21年进口原油及出口成品油委托计量服务
招标编号:JXSH2020-YPZB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锦西石化分公司批准,即招标方案编号为JXSH2020-YPZB01,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控制我公司进口原油、出口成品油等计量损耗,降低油品短量损失,我公司将2021年进口原油及出口成品油委托计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021年我公司进口原油数量约122万吨、出口成品油约236万吨。
招标范围:对进口原油在锦州港及中转港的岸罐、船舱进行检验计量,在油轮离泊前对岸罐毛尺进行检验计量,对油品短量进行追踪,顶线作业监测。对出口成品油进行岸罐检验计量,对油品装卸过程进行全流程监督,配合进行差量调查。
实施地点: 锦州港及国内各中转港口。
服 务 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出具国家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检证书。
详见第三部分“招标人要求及投标文件格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具有服务能力达到标准如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按国家标准出具检验证书,并具有国家或行业授予的资质等级如下:拥有经国家认可的商品检验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3.从业人员取得法检商品重量鉴定辅助人员上岗资格;
4.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来检验油品500万吨以上;
5.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项目负责人(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等犯罪记录。
四、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0 年11月26日至 2020 年12月1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锦西石化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6A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 300 元 人民币。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
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人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购买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未向招标方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12月16日9:00 (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 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锦西石化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方式为现场当日送达。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
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16日9: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锦西石化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参加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联系人:苏宁
电话:0429-2179180
传真:0429-2179180
邮箱:suning@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东门支行
账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15022329221000235
联 行 号:102227600122
锦西石化分公司
2020年11月24日